类别:新闻中心 来源:米兰平台 发布时间:2025-02-17 14:10:54 浏览:1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关于印发《喀什地区2025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补充抽查工作规划》的通知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1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喀什地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二)已完成整改,现将详细情况予以公示。
污水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喀什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污水处理站未与主体工程同步投入运行,大量未经处理的污水与冷却塔冷却水通过暗管直排喀什市中水库,直排污水中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悬浮物分别超出《生活垃圾焚烧控制标准》的要求;喀什市第一、第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超标,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粪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喀什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人为破坏正常进水流程,将进水口在线监测分析仪采样管置于塑料瓶内采样,干扰自动监测数据。伽师县工业园区部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大量污水及生活垃圾淤积于周边排碱渠内,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分别严重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1.各县(市)要举一反三,2024年8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各废水产生及处置单位环境保护履责情况及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情况的全覆盖检查,严肃治理污水超标排放、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数据造假等问题,依法依规查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2.2024年8月底前,喀什市对喀什宝润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污水与冷却塔冷却水通过暗管直排至喀什市中水库、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该公司加快污水处理站设备调试,经治理设施处理过的尾水按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排放至喀什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3.喀什市对第一、第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第三污水处理厂人为破坏正常进水流程、干扰自动在线数据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个季度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杜绝其他违法行为。
4.伽师县对工业园区直排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该单位对排碱渠的地下水进行监测,喀什地区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确定是不是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每个季度至少检查一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杜绝其他违法行为。
喀什地区污水处理企业环保意识显著地增强,能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行为被给予行政处罚,已积极整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实现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